伊春市群众艺术馆(伊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更新时间:30天前更新
存续
简介:伊春市群众艺术馆(伊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03月03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1.组织开展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搜集,整理民间艺术遗产和辅导群众业余艺术创作2.收集整理适合群众文化华东的自创曲目,组织排演和辅导3.定期组织开展公益性群众文化讲座,业务辅导,有计划培训群众文化艺术骨干4.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及相关成果交流,推介,宣传,展示工作,承担文化信息的收集整理并提供相关信息咨询服务5.完成伊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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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于翀
简历
注册资本
22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0-03-03
139****6789
联系方式11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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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简历
于翀
成立日期
2020-03-03
登记状态
正常
注册资本
22万元
实缴资本
-
企业类型
事业单位
参保人数
-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
人员规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00414217023R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414217023
曾用名
伊春市群众艺术馆
所属行业
文化艺术业
经营范围
1.组织开展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搜集,整理民间艺术遗产和辅导群众业余艺术创作2.收集整理适合群众文化华东的自创曲目,组织排演和辅导3.定期组织开展公益性群众文化讲座,业务辅导,有计划培训群众文化艺术骨干4.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及相关成果交流,推介,宣传,展示工作,承担文化信息的收集整理并提供相关信息咨询服务5.完成伊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企业地址
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青山东路151号
营业期限
2024-03-25 至 2029-03-24
核准日期
-
登记机关
伊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