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拐区
石拐区合作交流中心
更新时间:2026-01-14
存续
简介:石拐区合作交流中心,2017年11月21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公务接待、对外合作交流、公务用车、公务用房、公共机构节能、后勤保障工作及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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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苏玉
简历
注册资本
12万元
成立日期
2017-11-21
133****9555
联系方式8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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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简历
苏玉
成立日期
2017-11-21
登记状态
正常
注册资本
12万元
实缴资本
-
企业类型
事业单位
参保人数
-
所属地区
内蒙古
人员规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205460190191T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460190191
曾用名
包头市石拐区机关事务中心,包头市石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石拐区机关事务中心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范围
公务接待、对外合作交流、公务用车、公务用房、公共机构节能、后勤保障工作及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
企业地址
包头市石拐区喜桂图新区金政大厦A座125
营业期限
2023-03-02 至 2028-03-02
核准日期
-
登记机关
石拐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裁判文书 2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与李某某、张某某、包头市石拐区机关事务中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9)内02民终1676号
发布日期:
2021-02-25
案件身份:
上诉人(一审被告):
{ "name":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digest": "4f113acb4d0c6bedd4e96563f7dbcd01" }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 "name": "张锁平", "digest": "" }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
{ "name": "李洪大", "digest": "" }
执行法院: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与李**、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9)内02民终1676号
发布日期:
2020-04-29
案件身份:
上诉人(一审被告):
{ "name":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digest": "4f113acb4d0c6bedd4e96563f7dbcd01" }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 "name": "张锁平", "digest": "" }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
{ "name": "李洪大", "digest": "" }
执行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