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更新时间:22小时前更新
存续
简介: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03月30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生育保险(以下简称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标准化工作,制定全市医疗保障具体经办业务流程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医疗保障参保登记、个人权益证明、待遇支付及费用结算等经办服务工作。承担全市医疗救助、公务员补助及大病补助经办服务工作。承担全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及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服务工作。承担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签订工作,依据服务协议对定点医药机构日常检查、监督管理。承担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结算及拨付工作。承担全市医用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等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维护工作;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平台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好全市医疗保障经办业务的信息系统维护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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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王莉莉
简历
注册资本
661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0-03-30
138****3579
联系方式28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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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简历
王莉莉
成立日期
2020-03-30
登记状态
正常
注册资本
661万元
实缴资本
-
企业类型
事业单位
参保人数
-
所属地区
辽宁省
人员规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0738669464Y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738669464
曾用名
沈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所属行业
-
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生育保险(以下简称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标准化工作,制定全市医疗保障具体经办业务流程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医疗保障参保登记、个人权益证明、待遇支付及费用结算等经办服务工作。承担全市医疗救助、公务员补助及大病补助经办服务工作。承担全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及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服务工作。承担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签订工作,依据服务协议对定点医药机构日常检查、监督管理。承担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结算及拨付工作。承担全市医用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等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维护工作;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平台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好全市医疗保障经办业务的信息系统维护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企业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营业期限
2024-06-03 至 2029-06-02
核准日期
-
登记机关
沈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开庭公告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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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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