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组织部,年月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一)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探索和指导各类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开展;主管党员的发展、服务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党员教育及生活困难党员的救助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二)提出乡科级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和指导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负责区管及区委委托管理干部的考察并办理任免、审批等事项。(三)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四)负责《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的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承办干部调动、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指导全区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负责副科级以上干部的竞争性选拔、副团职以上军转干部的安置、援藏援疆干部的选派和管理;负责区级机关股级以下干部的宏观管理;做好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选聘、培养和管理工作。(五)牵头抓总全区人才工作,履行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职责;负责对全区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制定、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六)负责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的检查督促,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和市委组织部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负责全区干部人事档案、党内统计、干部统计工作的宏观指导;规划、协调、指导全区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以及组织工作的舆论宣传。(七)规划、指导、协调、检查干部教育工作;组织区管及区委委托管理的干部、后备干部、组织系统干部的培训;加强对全区干部教育工作的宏观管理。(八)负责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和区管及区委委托管理的干部的日常监督,受理、调查反映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领导干部问题的各类举报,负责有关干部历史遗留问题的审查和调查核实工作。(九)制定或参与制定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工作。(十)组织、指导全区党代会常任制和党代表任期制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和实施全区党代表任期制有关政策措施,承担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络的相关工作。(十一)承办区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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