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普精
象山普精图文设计工作室
更新时间:2025-12-16
存续
简介:象山普精图文设计工作室,2010年03月08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平面设计;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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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曹正飞
简历
注册资本
2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0-03-08
158****1061
联系方式1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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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正飞
成立日期
2010-03-08
登记状态
存续
注册资本
20.0000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
企业类型
个人独资企业
参保人数
2人
所属地区
浙江省
人员规模
企业选择不公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30225MA2EL6X71B
工商注册号
330225601036060
组织机构代码
MA2EL6X71
曾用名
象山普精图文广告工作室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平面设计;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企业地址
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汇兴路45、47号
营业期限
2010-03-08 至 无固定期限
核准日期
2025-04-23
登记机关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股东信息 1
曹正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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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100%
股东类型
自然人股东
认缴出资额
20万元
实缴出资额
-
主要人员 1
曹
曹正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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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下载简历
经营者
开庭公告 1
定作合同纠纷
案号:
(2024)浙0225民初639号
开庭日期:
2024-02-03
公诉人/原告:
象山普精图文设计工作室
被告人/被告:
好屋(宁波)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1
象山普精图文设计工作室、好屋(宁波)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24)浙0225民初639号
发布日期:
2024-02-24
案件身份:
原告:
{ "name": "象山普精图文设计工作室", "digest": "0f01f210c8b1520d332d25a156d4724e" }
被告:
{ "name": "好屋(宁波)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digest": "f1d799ae90bff92335882a7f4ab14201" }
执行法院:
象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