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北京偶像少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18年05月08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演出经纪;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视剧制作;营业性演出;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电影制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发布;企业形象策划;版权代理;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摄影扩印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企业管理;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办公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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