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统计局

更新时间:2025-10-08
存续
简介:兴化市统计局,年月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泰州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拟订全市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和有关统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二)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乡镇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三)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导和规范全市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对乡镇政府以及市级部门和单位的统计巡查、对乡镇统计工作的统计督查和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监审,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和环境及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社会福利业、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金融、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六)组织实施基本单位、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基本状况的统计调查和反映社情民意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环境保护、对外贸易、对外经济、财政、税收、就业、妇女儿童、基本单位登记注册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七)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八)组织实施全面小康监测统计方面的工作。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九)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十)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十一)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省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十二)承办市政府和省、泰州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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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房兴杰
简历
注册资本
暂无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暂无成立日期
0523-8332****
联系方式2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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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简历
房兴杰
成立日期
-
登记状态
正常
注册资本
-
实缴资本
-
企业类型
机关
参保人数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人员规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1281014422239N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014422239
曾用名
-
所属行业
-
经营范围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泰州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拟订全市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和有关统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二)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乡镇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三)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导和规范全市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对乡镇政府以及市级部门和单位的统计巡查、对乡镇统计工作的统计督查和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监审,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和环境及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社会福利业、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金融、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六)组织实施基本单位、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基本状况的统计调查和反映社情民意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环境保护、对外贸易、对外经济、财政、税收、就业、妇女儿童、基本单位登记注册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七)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八)组织实施全面小康监测统计方面的工作。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九)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十)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十一)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省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十二)承办市政府和省、泰州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企业地址
兴化市行政中心6号楼
营业期限
至 无限期
核准日期
-
登记机关
兴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