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林业和园林中心(眉山市彭山区湿地保护中心)

更新时间:2026-03-09
存续
简介:眉山市彭山区林业和园林中心(眉山市彭山区湿地保护中心),2021年01月21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贯彻执行有关林业和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湿地资源的保护修复服务工作。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服务工作。承担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林业改革相关事务性工作。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措施。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为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和相关行政执法监督提供相应服务保障。编制并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事务性工作。负责林业区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审定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公共绿化建设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区各乡镇(街道)园林绿化建设和森林小镇创建工作,组织城区园林式单位及园林式小区的创建活动。负责城市公共绿地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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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李茂
简历
注册资本
120.45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1-01-21
139****7282
联系方式14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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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简历
李茂
成立日期
2021-01-21
登记状态
正常
注册资本
120.45万元
实缴资本
-
企业类型
事业单位
参保人数
-
所属地区
四川省
人员规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11723451692157B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451692157
曾用名
彭山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彭山县市政园林管理所,眉山市彭山区市政园林管理局,眉山市彭山区市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眉山市彭山区林业和园林中心
所属行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有关林业和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湿地资源的保护修复服务工作。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服务工作。承担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林业改革相关事务性工作。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措施。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为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和相关行政执法监督提供相应服务保障。编制并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事务性工作。负责林业区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审定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公共绿化建设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区各乡镇(街道)园林绿化建设和森林小镇创建工作,组织城区园林式单位及园林式小区的创建活动。负责城市公共绿地维护工作。
企业地址
眉山市彭山区寂照街108号
营业期限
2026-01-30 至 2031-01-29
核准日期
-
登记机关
眉山市彭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