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大安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2019年12月20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一)负责区域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险待遇支付工作。(二)负责异地就医业务办理;异地就医结算费用审核清算工作。(三)负责参保登记管理、受理申报业务,核定医保待遇,核定缴费人政策性补缴费额、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负责筹集税务部门征收职责以外的本市医疗保障基金(资金),建立并管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四)负责医疗保障定点机构履约能力评估、签订服务协议、协议管理和医药服务监控等工作。负责受理查处违反协议规定的投诉和举报,负责市本级协议管理检查评估工作。(五)负责对本市医疗保障业务经办、待遇支付、基金(资金)管理和办公经费管理进行稽核和内部审计(六)负责业务经办管理系统和电子政务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及与本市参保单位、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等单位之间系统联网、测试和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管理本市业务档案和个人权益记录。(七)承办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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