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厦门市东方启明心理研究院(有限合伙),2024年03月25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健身休闲活动;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招生辅助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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