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河津市文物保护中心,2020年04月13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宣传、贯彻、落实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文物、博物馆、纪念馆事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审核、申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文化遗产。依照有关法律、法令,负责推荐、申报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全市古建筑维修设计和施工队伍的资质;管理全市文物勘探,对文物勘探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和考核。指导、规划、审核全市博物馆、纪念馆的建设和变更;组织协调馆际间的协作交流。负责文物行政执法督察的具体工作;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违法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全市文物安全工作。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