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霍山县城镇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2016年02月23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用事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二)负责城市道路桥梁、排水排污、城镇燃气的监督管理。市政公益(公用)设施的维护修复、城区巷道治理,城市防洪、内涝治理和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三)负责城市绿化建设和城市绿线管理。承担城市规划区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道路绿化等工程项目设计与建设,以及城市绿化设施、公园湿地广场的管护。(四)负责城市灯饰亮化的监督管理。承担城市道路照明,公园广场、游园、楼体亮化设施的设计、建设、维护。(五)负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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