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定安县环境监测站,2021年03月01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环境监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环境监测工作。(二)负责全县辖区内有关的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配合做好较大级别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三)参与辖区内生态环境污染事件调查监测,配合做好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四)负责收集、汇总、分析、管理环境监测数据,建立环境监测和污染源动态数据库,并按要求向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传输数据,编制环境监测报告和环境质量报告等。(五)配合开展辖区内核辐射污染源抽查监测。(六)负责环境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七)负责建立、运行并持续改进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按照国家统一的监测技术体系和质量体系开展工作。(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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