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绿春县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0月31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旅游业务;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城乡市容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城市公园管理;休闲观光活动;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国内贸易代理;游览景区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票务代理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史料、史志编辑服务;文艺创作;租借道具活动;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出租;服装服饰零售;服饰研发;绣花加工;竹制品制造;广告设计、代理;品牌管理;平面设计;图书管理服务;办公用品销售;图文设计制作;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娱乐性展览;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摄影扩印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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