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水务局(昆明市盘龙区滇池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5-12-26
存续
简介:昆明市盘龙区水务局(昆明市盘龙区滇池管理局),年月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水务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统筹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拟订全区水务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拟订全区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三)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的综合规划、城乡供水发展规划、防汛抗旱规划、水源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重要江河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区城乡供水工作和饮用水水源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水源区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盘龙区防汛抗旱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负责河道建设与管理,组织制定防汛抗旱预案,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江河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区内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管理水生态修复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六)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测,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配合上级水利部门办理有关涉外事务,负责水务滇管相关行政审批审查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计划供水、节约用水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节约用水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并监督落实;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和验收要求,负责组织开展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广节水器具、设备和先进的节约用水技术和措施。     (八)主管全区农村水利和农村饮水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监督、监测、预报和综合治理,并定期公告,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组织指导辖区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负责水政及水务执法队伍的管理。负责本区水政监察执法和供水节水行政执法工作及有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负责水资源费的征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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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饶劲
简历
注册资本
暂无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暂无成立日期
137****6436
联系方式31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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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简历
饶劲
成立日期
-
登记状态
正常
注册资本
-
实缴资本
-
企业类型
党政机关
参保人数
-
所属地区
云南省
人员规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30103MB0U987388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MB0U98738
曾用名
昆明市盘龙区水务局
所属行业
-
经营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水务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统筹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拟订全区水务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拟订全区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三)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的综合规划、城乡供水发展规划、防汛抗旱规划、水源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重要江河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区城乡供水工作和饮用水水源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水源区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盘龙区防汛抗旱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负责河道建设与管理,组织制定防汛抗旱预案,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江河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区内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管理水生态修复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六)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测,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配合上级水利部门办理有关涉外事务,负责水务滇管相关行政审批审查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计划供水、节约用水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节约用水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并监督落实;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和验收要求,负责组织开展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广节水器具、设备和先进的节约用水技术和措施。     (八)主管全区农村水利和农村饮水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监督、监测、预报和综合治理,并定期公告,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组织指导辖区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负责水政及水务执法队伍的管理。负责本区水政监察执法和供水节水行政执法工作及有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负责水资源费的征收工作。
企业地址
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481号8楼
营业期限
至 无限期
核准日期
-
登记机关
-
开庭公告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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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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