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承
宿松县承楚贸易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5-12-31
存续
简介:宿松县承楚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03月02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五金产品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纸制品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零售;户外用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家具销售;卫生洁具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玩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餐饮管理;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音响设备销售;美发饰品销售;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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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董承楚
简历
注册资本
1688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6-03-02
181****8386
联系方式4
有高质量电话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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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承楚
成立日期
2016-03-02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注册资本
1688.0000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550.00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参保人数
0人
所属地区
安徽省
人员规模
9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826MA2MTH7U54
工商注册号
340826000042276
组织机构代码
MA2MTH7U5
曾用名
-
所属行业
零售业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五金产品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纸制品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零售;户外用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家具销售;卫生洁具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玩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餐饮管理;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音响设备销售;美发饰品销售;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企业地址
安徽省宿松县孚玉镇孚玉东路东方世纪城1幢
营业期限
2016-03-02 至 无固定期限
核准日期
2025-08-18
登记机关
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股东信息 2
董承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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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60%
股东类型
自然人股东
认缴出资额
1012.8万元
实缴出资额
-
朱楼楼
查看他所有的企业
持股比例
40%
股东类型
自然人股东
认缴出资额
675.2万元
实缴出资额
-
主要人员 2
朱
朱楼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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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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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
董
董承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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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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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
开庭公告 2
侵害商标权纠纷
案号:
(2019)皖01民初87号
开庭日期:
2019-03-21
公诉人/原告:
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被告人/被告:
宿松县承楚贸易有限公司
侵害商标权纠纷
案号:
(2019)皖01民初87号
开庭日期:
2019-02-26
公诉人/原告:
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被告人/被告:
宿松县承楚贸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9
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与宿松县承楚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19)皖01民初87号
发布日期:
2019-12-19
案件身份:
原告:
{ "name": "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digest": "8dfaf9211908b0826f37fd8be8ecea99" }
被告:
{ "name": "宿松县承楚贸易有限公司", "digest": "2bec3739a1f6c7f1fd9fea2360a4c524" }
执行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管理:其他(质量监督)二审行政裁定书
案号:
(2018)皖08行终51号
发布日期:
2018-07-30
案件身份:
上诉人(一审原告):
{ "name": "张庆安", "digest": "" }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 "name": "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digest": "cca3cb0635bed9db6077dabaed032701" }
被上诉人(一审第三人):
{ "name": "宿松县承楚贸易有限公司", "digest": "2bec3739a1f6c7f1fd9fea2360a4c524" }
执行法院: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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