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星美星晓言影业中心(有限合伙)

更新时间:2026-05-23
存续
简介:北京星美星晓言影业中心(有限合伙),2023年10月17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电影发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电影机械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通讯设备销售;电影制片;电影摄制服务;广播影视设备销售;文艺创作;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专用设备修理;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开发;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文化场馆管理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家宴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数字广告制作;广告制作;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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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星美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简历
注册资本
1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3-10-17
189****8387
联系方式3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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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简历
星美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3-10-17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注册资本
10.0000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参保人数
0人
所属地区
北京市
人员规模
企业选择不公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5MAD3812M23
工商注册号
110115037351853
组织机构代码
MAD3812M2
曾用名
-
所属行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电影发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电影机械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通讯设备销售;电影制片;电影摄制服务;广播影视设备销售;文艺创作;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专用设备修理;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开发;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文化场馆管理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家宴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数字广告制作;广告制作;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企业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隆华大街55号院15号楼4层4178室
营业期限
2023-10-17 至 无固定期限
核准日期
2023-10-17
登记机关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股东信息 2
刘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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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85%
股东类型
自然人股东
认缴出资额
8.5万元
实缴出资额
-
持股比例
15%
股东类型
企业法人
认缴出资额
1.5万元
实缴出资额
-
对外投资 1
法定代表人
宋吉星
注册资本
100万元人民币
投资数额
39.7万元
投资比例
39.7%
成立日期
2012-01-17
经营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