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安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年月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一)行使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二)行使辖区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其它含有有毒物质气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政处罚权。(三)行使辖区内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行政处罚权。(四)负责辖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居民、村民私有住房和本辖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违反城乡规划建设行为的处罚权。(五)负责辖区内建筑渣土中转站的管理,负责初步审定渣土存放地、中转地、回填等事宜,负责辖区内5吨以下建筑渣土清运车辆的资质管理,负责辖区内建筑渣土清运车辆违章现象的查处,负责辖区内居民新建、改建、装修产生建筑渣土的审批、收费和管理,负责对辖区内街道、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的建筑渣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六)负责辖区内非机动车停车场的审批和管理。(七)履行安阳新区管理委员会赋予的其他职责。宗旨:依法行政,执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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