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霍尼韦尔(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2004年01月07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一、在中国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为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企业自用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产品,并提供售前和售后服务;在外汇管理部门同意和监督下,在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协助所投资企业招聘员工、并提供员工培训以及市场开发服务;协助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为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输和仓储等综合服务。三、向其投资者、关联公司以及其在中国所投资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四、在境内收购不涉及出口配额或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出口。五、设立科研开发设施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有关技术服务。六、为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公司或其母公司集团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七、为所投资企业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销售,如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能完全满足系统集成的需要,可在国内外采购系统集成配套产品。八、在所投资企业投产前或新产品投产前,为进行产品的市场开发,经原审批部门批准从母公司进口少量与所投资企业生产产品相同或相似的非进口配额管理的产品在国内试销。九、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机械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服务。十、为其母公司生产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涉及许可的凭相关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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