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更新时间:2025-10-12
存续
简介:蕲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年月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农业综合执法的要求,研究拟订农业综合执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负责全县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农业转基因产品、农机安全监理、动物卫生监督、农村能源、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水产渔政、渔港的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等方面的工作。(三)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四)负责生猪屠宰监督、兽医医政监督执法工作。(五)负责渔业水产生产秩序治理,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珍贵水生野生动植物,查处渔业违法行为。(六)负责动植物检疫案件的查处。(七)负责调查、处理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纠纷、依法查处上级交办和群众举报的违法生产经营案件。(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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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王开明
简历
注册资本
20万元
成立日期
暂无成立日期
189****7305
联系方式1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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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开明
成立日期
-
登记状态
正常
注册资本
20万元
实缴资本
-
企业类型
事业单位
参保人数
-
所属地区
湖北省
人员规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126MB1L6753XC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MB1L6753X
曾用名
-
所属行业
畜牧业
经营范围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农业综合执法的要求,研究拟订农业综合执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负责全县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农业转基因产品、农机安全监理、动物卫生监督、农村能源、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水产渔政、渔港的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等方面的工作。(三)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四)负责生猪屠宰监督、兽医医政监督执法工作。(五)负责渔业水产生产秩序治理,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珍贵水生野生动植物,查处渔业违法行为。(六)负责动植物检疫案件的查处。(七)负责调查、处理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纠纷、依法查处上级交办和群众举报的违法生产经营案件。(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企业地址
湖北省蕲春县漕河镇漕河一路28号
营业期限
2023-01-30 至 2028-01-30
核准日期
-
登记机关
蕲春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