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卫东区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12月23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监管的方针政策,承担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工作(二)拟订全区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区属国有企业执行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三)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承担全区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划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资产损失和报废核销等工作(四)负责向区人民政府提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有关重大事项的建议方案(五)负责对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进行总结和管理,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六)依照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规范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和管理(七)承办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编制工作;负责审核编制资产购置预算和审核购置事项;负责全区清产核资工作(八)卫东区机关事务中心统一调配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后,负责相关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划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资产损失和报废核销等工作(九)协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十)承办中共卫东区委、卫东区人民政府、卫东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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