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山东龙猫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17年04月25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专业设计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礼仪服务;动漫游戏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视剧制作;网络技术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销售代理;软件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礼品花卉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家居用品销售;钟表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平面设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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