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安宁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安宁市博物馆),2020年02月20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族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营造自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社会氛围。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规划,建立文物档案,组织开展全国重点、省、昆明市、安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开展国有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统筹博物馆的运营管理及免费开放工作,开展全市范围内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修复、陈列、展示,充实丰富博物馆馆藏文物的内容,提高馆藏文物的内涵。对全市范围内的历史、民族、民俗文物进行普查、征集和保护,举办文物展出活动与交流合作活动,发挥宣传窗口作用。防止文物非法流通,配合公、检、法等执法部门打击文物犯罪活动,创造健康有序的文物保护环境。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职能,协助行政部门受理并处理涉及文物保护的鉴定评估及投诉举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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