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深圳博雅艺术有限公司,1981年07月11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零售字画、美术作品、集邮票品、录音带、图书、工艺品、舞台设备、音乐器材及用品、文体用品、办公设备、电教机仪、教学设备用品、照相器材,照像扩印服务,打字服务,承接来料加工和室内外装饰设计制作,开设文化艺术活动和租赁展销场所。日用百货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企业管理咨询;版权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艺术品代理;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广告发布;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日用家电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影印服务,经营音像制品租赁业务、电子出版物零售,音像制品零售。艺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