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全域旅游服务中心

更新时间:2025-10-11
存续
简介:静乐县全域旅游服务中心,年月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一)贯彻执行党的有关路线、方针和政策,依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对全县景区的规划、保护和利用实行统一服务,加强对全县旅游资源的开发保护和建设。(二)负责全县旅游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按规定报请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旅游景区建设项目的计划编报及建设工程的协调、组织和指导工作。(三)统一规划、服务景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项目。(四)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文化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负责景区营销策划和整体形象宣传、广告宣传,制定营销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市场营销活动;负责景区文明旅游、保护名胜古迹、爱国爱家爱自然等宣传教育。(五)做好文化旅游产业信息化建设工作;编制全县文化旅游行业人才规划;制定景区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工作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六)做好全县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做好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环境的整治。(七)承办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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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李新丽
简历
注册资本
23718.9万元
成立日期
暂无成立日期
139****3328
联系方式6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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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简历
李新丽
成立日期
-
登记状态
正常
注册资本
23718.9万元
实缴资本
-
企业类型
事业单位
参保人数
-
所属地区
山西省
人员规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40728MB08701375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MB0870137
曾用名
-
所属行业
公共设施管理业
经营范围
(一)贯彻执行党的有关路线、方针和政策,依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对全县景区的规划、保护和利用实行统一服务,加强对全县旅游资源的开发保护和建设。(二)负责全县旅游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按规定报请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旅游景区建设项目的计划编报及建设工程的协调、组织和指导工作。(三)统一规划、服务景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项目。(四)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文化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负责景区营销策划和整体形象宣传、广告宣传,制定营销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市场营销活动;负责景区文明旅游、保护名胜古迹、爱国爱家爱自然等宣传教育。(五)做好文化旅游产业信息化建设工作;编制全县文化旅游行业人才规划;制定景区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工作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六)做好全县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做好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环境的整治。(七)承办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企业地址
静乐县汾河大街17号
营业期限
2024-03-11 至 2029-03-10
核准日期
-
登记机关
静乐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