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美区兴安国家森林公园

更新时间:2025-12-02
存续
简介:伊美区兴安国家森林公园,2019年04月17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森林公园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公园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和公园建设、经营、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公园森林及其他风景资源的保护。做好森林及其他风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监测、保护、培育和管理工作;做好植树造林、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木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及古树名木、古园林建筑、历史遗迹的建档保护等工作。三、负责公园森林和其他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做好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对园内参与建设和经营的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管理和监督。四、负责公园旅游秩序、安全、环保及卫生的管理。做好旅游秩序、安全、环保及卫生维护的宣传、相关基础设施和标志的设置、维护管理等工作。五、完成区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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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闫国臣
简历
注册资本
438万元
成立日期
2019-04-17
150****0666
联系方式4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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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简历
闫国臣
成立日期
2019-04-17
登记状态
正常
注册资本
438万元
实缴资本
-
企业类型
事业单位
参保人数
-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
人员规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02MB0578590B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MB0578590
曾用名
伊春兴安国家森林公园,伊春市伊春区森林公园管理处
所属行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经营范围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森林公园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公园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和公园建设、经营、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公园森林及其他风景资源的保护。做好森林及其他风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监测、保护、培育和管理工作;做好植树造林、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木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及古树名木、古园林建筑、历史遗迹的建档保护等工作。三、负责公园森林和其他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做好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对园内参与建设和经营的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管理和监督。四、负责公园旅游秩序、安全、环保及卫生的管理。做好旅游秩序、安全、环保及卫生维护的宣传、相关基础设施和标志的设置、维护管理等工作。五、完成区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企业地址
伊美区林业施业区13林班内
营业期限
2024-04-17 至 2029-04-16
核准日期
-
登记机关
伊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