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延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7年12月05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负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餐饮油烟污染、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垃圾等行为进行监察、处罚;负责对违反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察、处罚;负责对物业管理中未按规定招投标和配置物业用房的行为进行监察、处罚;负责对未经批准占用或损坏环境卫生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的行为进行监察、处罚;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及未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验线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进行监察、处罚;负责对未经批准擅自拆改住宅结构,改变沿城市道路外立面,下挖地下室等行为进行监察、处罚;负责对未按规定清除城市冰雪的行为进行监察、处罚;负责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中确定的违规行为进行监察、处罚;负责对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场外市场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察、处罚;负责对未经批准设置户外广告、牌匾、商幌、画廊、标语牌、张贴宣传品等行为进行监察、处罚;负责对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停车场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察、处罚;负责对其他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察、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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