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
蕲春县城市管理警察大队
更新时间:2026-01-20
注销
简介:蕲春县城市管理警察大队,2020年11月12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负责漕河城区静态车辆的管理和查处工作,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提供保障。对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及时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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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吴涤清
简历
注册资本
5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0-11-12
-
联系方式0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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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涤清
成立日期
2020-11-12
登记状态
该单位已注销
注册资本
5万元(人民币元)
实缴资本
-
企业类型
事业单位
参保人数
-
所属地区
湖北省
人员规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126MB0Q62280N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MB0Q62280
曾用名
-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范围
负责漕河城区静态车辆的管理和查处工作,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提供保障。对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及时作出处理。
企业地址
蕲春县枫树林小学隔壁
营业期限
2020-11-12 至 2025-11-12
核准日期
-
登记机关
蕲春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