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委留置
包头市监委留置管理中心
更新时间:2026-01-11
存续
简介:包头市监委留置管理中心,2020年04月08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留置场所的日常运行和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承担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日常运行管理、设施设备运维、院区安全等工作,为驻点各类人员提供服务和保障;承担审查调查对象及谈话等场所的日常安全管理及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留置场所医疗保障的日常联络及协调处置等工作;做好音像资料的定期下载、保管等工作;承担涉案物品的接收、保管及配合鉴定、移送处置等工作
更多
法定代表人
刘汉智
简历
注册资本
1万元(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
2020-04-08
155****3373
联系方式15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查看他所有的企业
下载简历
刘汉智
成立日期
2020-04-08
登记状态
正常
注册资本
1万元(人民币元)
实缴资本
-
企业类型
事业单位
参保人数
-
所属地区
内蒙古
人员规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2000539137435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053913743
曾用名
包头市廉政教育中心,包头市纪委监察局信息中心,包头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范围
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留置场所的日常运行和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承担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日常运行管理、设施设备运维、院区安全等工作,为驻点各类人员提供服务和保障;承担审查调查对象及谈话等场所的日常安全管理及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留置场所医疗保障的日常联络及协调处置等工作;做好音像资料的定期下载、保管等工作;承担涉案物品的接收、保管及配合鉴定、移送处置等工作
企业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包头党政机关办公楼10楼A区
营业期限
2025-03-18 至 2030-03-17
核准日期
-
登记机关
包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