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公积金清新管理部

更新时间:2025-12-28
存续
简介:清远市住房公积金清新管理部,2021年04月21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宣传和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依法对本区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条例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编制、执行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情况。记载本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情况,并定期上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受理本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并定期上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指导受委托银行按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向职工发放缴存凭证和开展查询业务。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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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潘宇英
简历
注册资本
8万元
成立日期
2021-04-21
139****3597
联系方式3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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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简历
潘宇英
成立日期
2021-04-21
登记状态
正常
注册资本
8万元
实缴资本
-
企业类型
事业单位
参保人数
-
所属地区
广东省
人员规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803776933000C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776933000
曾用名
-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经营范围
宣传和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依法对本区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条例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编制、执行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情况。记载本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情况,并定期上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受理本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并定期上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指导受委托银行按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向职工发放缴存凭证和开展查询业务。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企业地址
清新区清新大道16号财政大楼
营业期限
2021-04-21 至 2026-04-20
核准日期
-
登记机关
清远市清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