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清远市住房公积金清新管理部,2021年04月21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宣传和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依法对本区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条例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编制、执行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情况。记载本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情况,并定期上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受理本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并定期上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指导受委托银行按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向职工发放缴存凭证和开展查询业务。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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