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被告: 天津易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海南兴隆康乐园温泉高尔夫球会有限公司、 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北京嘉投科技有限公司、 海航天津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金海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三亚新机场临空产业园空港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云南海航置业有限公司、 泰升房地产(上海)有限公司、 天航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易广达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长江三十二号租赁、 深圳海量鑫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海南海航海免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长江十五号租赁有限公司、 长春名门饭店有限公司、 海南财富海湾置业有限公司、 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飞航旅游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天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海航旅游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善泽投资有限公司、 海航货运有限公司、 海南瀚凯卓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云商智慧物流有限公司、 天津旺海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海南和慧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儋州海航新天地酒店有限公司、 海南昕和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海南海航航空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陕西中欧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海南海航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陕西云舟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鸿瑞盛达商贸有限公司、 大连海航长江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千汇投资有限公司、 华宇仓储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市连博商贸有限公司、 扬子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扬子江航空货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海易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海南海航航空进出口有限公司、 海南镇跃商业贸易有限公司、 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大鹏航旅信息有限公司、 北京朗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跃进顺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海南美兰海航酒店有限公司、 深圳嘉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三亚红塘湾旅游大学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嘉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至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大新华轮船(烟台)有限公司、 北京朗幕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海南兴隆温泉康乐园有限公司、 海南美兰机场飞行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上海轩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海航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前海海航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长春海航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道温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海航创新金融有限公司、 重庆西部航空控股有限公司、 上海圣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海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海南国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西安海航基础控股有限公司、 新生支付有限公司、 成都神鸟航空有限公司、 三亚新机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