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2019年09月06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与行政执法相关规范性文件起草修订;负责拟订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程序、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和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以及宜昌高新区环境执法;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立案、调查、处罚;负责管辖区域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日常监督检查。负责黄柏河、柏临河流域管辖区域内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负责区域内水资源保护管理、水污染防治、水土保持、河道管理、水工程管理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水行政管理、水污染防治等涉水环境违法行为。参与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环境保护法制宣传、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生态损害赔偿等。负责管辖区域内生态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生态环境应急事件现场调查处置。组织全市各类环境专项执法活动;负责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市域内跨区域、跨流域环境保护执法组织协调和重大案件查处。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组织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稽查。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职责。完成上级交办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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