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年月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县政府行使以下职权: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制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的工作;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命令;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国家经济和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办理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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