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族
鸡西市朝鲜族艺术馆
更新时间:30天前更新
存续
简介:鸡西市朝鲜族艺术馆,2020年04月09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繁荣少数民族文化活动,增进民族团结进步为宗旨。(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功能:1.负责全市朝鲜族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组织和实施,为群众文化活动提供支持和指导。2.搜集、整理朝鲜族民族演唱史料、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和活动资料,建立艺术档案。3.负责各级朝鲜族文化馆(站)及业务文艺骨干的业务辅导、培训活动。4.负责建立文化志愿服务机制,组织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5.负责组织开展文化进社区、文化进农村、文化进学校、文化进军营、文化进厂矿等活动。(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1.以各种文艺活动为载体,丰富和活跃广大朝鲜族群众的文化生活。2.开展对外少数民族群众文化艺术交流活动。3.负责文化艺术知识普及,为群众提供健康、有益的文化艺术服务。4.组织朝鲜族群众进行音乐、美术、舞蹈等各类艺术作品创作、辅导。(三)完成鸡西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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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李承日
简历
注册资本
39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0-04-09
186****0990
联系方式3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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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简历
李承日
成立日期
2020-04-09
登记状态
正常
注册资本
39万元
实缴资本
-
企业类型
事业单位
参保人数
-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
人员规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3004140885162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414088516
曾用名
-
所属行业
文化艺术业
经营范围
繁荣少数民族文化活动,增进民族团结进步为宗旨。(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功能:1.负责全市朝鲜族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组织和实施,为群众文化活动提供支持和指导。2.搜集、整理朝鲜族民族演唱史料、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和活动资料,建立艺术档案。3.负责各级朝鲜族文化馆(站)及业务文艺骨干的业务辅导、培训活动。4.负责建立文化志愿服务机制,组织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5.负责组织开展文化进社区、文化进农村、文化进学校、文化进军营、文化进厂矿等活动。(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1.以各种文艺活动为载体,丰富和活跃广大朝鲜族群众的文化生活。2.开展对外少数民族群众文化艺术交流活动。3.负责文化艺术知识普及,为群众提供健康、有益的文化艺术服务。4.组织朝鲜族群众进行音乐、美术、舞蹈等各类艺术作品创作、辅导。(三)完成鸡西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企业地址
鸡西市鸡冠区红旗路42号娱乐中心
营业期限
2025-03-05 至 2030-03-04
核准日期
-
登记机关
鸡西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裁判文书 1
闫**与鸡西市朝鲜族艺术馆、刘传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6)黑03民终555号
发布日期:
2016-12-06
案件身份:
上诉人(原审原告):
{ "name": "闫宝春", "digest": "" }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 "name": "鸡西市朝鲜族艺术馆", "digest": "6e344aa8336a2911c7245711de17da01" }
原审被告:
{ "name": "刘传海", "digest": "" }
执行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