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被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永城市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伊川滨河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洛宁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汝阳杜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禹亳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西安实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汝州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陕州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中航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葛洲坝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河南省漯周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宜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光彩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京管泰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郏县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