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2020年12月31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在全市范围内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具体范围包括:生态环境部门污染防治、排污企业开展自行监测情况、信息公开情况、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执法权;海洋部门海洋、海岛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执法权(不含海洋工程建设项目、航道工程项目、海洋倾倒废弃物对海洋污染损害的执法工作);自然资源部门地下水污染防治执法权,对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权;农业部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执法权;水利部门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权;林业部门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权。负责依据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市范围内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等相关工作。承担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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