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被告: 北京聚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和泓置地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房屋销售分公司、 北京乐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三亚顺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陵水泓升贸易有限公司、 和泓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经济特区众邦工程有限公司、 三亚顺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 三亚和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和泓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海南泓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陵水黎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和泓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和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聚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北京聚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文昌和泓投资有限公司、 三亚南禄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