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儿童福利院

更新时间:2026-01-28
存续
简介:潍坊市儿童福利院,2016年02月23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负责收留抚养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儿童、父母死亡、宣告失踪或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需要集中供养的未满16周岁的特困人员以及法律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其他儿童。承担收留抚养儿童的日常生活照料、基本医疗、教育、基本康复等服务工作。承担对符合条件的收留抚养儿童分别开展送养服务工作和家庭寄养工作;督导、指导寄养家庭儿童的养育工作。承担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承担临时监护责任的儿童,并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教育、心理疏导、维权等服务工作,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负责对有特殊需求的残疾儿童家庭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持。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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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韩培祥
简历
注册资本
7040.64万元
成立日期
2016-02-23
185****5787
联系方式21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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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培祥
成立日期
2016-02-23
登记状态
正常
注册资本
7040.64万元
实缴资本
-
企业类型
事业单位
参保人数
-
所属地区
山东省
人员规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70700059027179T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059027179
曾用名
-
所属行业
社会工作
经营范围
负责收留抚养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儿童、父母死亡、宣告失踪或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需要集中供养的未满16周岁的特困人员以及法律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其他儿童。承担收留抚养儿童的日常生活照料、基本医疗、教育、基本康复等服务工作。承担对符合条件的收留抚养儿童分别开展送养服务工作和家庭寄养工作;督导、指导寄养家庭儿童的养育工作。承担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承担临时监护责任的儿童,并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教育、心理疏导、维权等服务工作,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负责对有特殊需求的残疾儿童家庭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持。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企业地址
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368号
营业期限
2025-07-28 至 2030-03-31
核准日期
-
登记机关
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开庭公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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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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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信息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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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
法律状态:
申请日期:2012-02-18
公布日期:2012-10-17
申请公布号:CN202490248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