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托县档案馆

更新时间:2025-12-21
存续
简介:托克托县档案馆,2020年05月23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1、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县档案馆工作的主线,贯穿于档案工作等全过程各方面。2、贯彻执行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党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3、受档案主管部门委托,监督指导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的档案工作,承担档案行政执法和档案违法行为查处相关辅助性工作。4、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5、负责全县档案信息化相关工作。6、负责全县档案专业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全县档案专业人才队伍建设。7、开展档案宣传、研究、出版、陈列展览,编纂档案资料,为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提供档案服务。8.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9、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培训、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10、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11、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12、组织评审验收地方志稿。13、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14、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开展地方志信息化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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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郝鹏飞
简历
注册资本
51万元(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
2020-05-23
150****1457
联系方式4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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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简历
郝鹏飞
成立日期
2020-05-23
登记状态
正常
注册资本
51万元(人民币元)
实缴资本
-
企业类型
事业单位
参保人数
-
所属地区
内蒙古
人员规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1224601266755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460126675
曾用名
托克托县档案事业管理局
所属行业
文化艺术业
经营范围
1、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县档案馆工作的主线,贯穿于档案工作等全过程各方面。2、贯彻执行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党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3、受档案主管部门委托,监督指导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的档案工作,承担档案行政执法和档案违法行为查处相关辅助性工作。4、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5、负责全县档案信息化相关工作。6、负责全县档案专业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全县档案专业人才队伍建设。7、开展档案宣传、研究、出版、陈列展览,编纂档案资料,为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提供档案服务。8.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9、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培训、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10、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11、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12、组织评审验收地方志稿。13、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14、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开展地方志信息化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企业地址
托克托大街与远大路交汇处托县档案馆
营业期限
2025-04-14 至 2030-04-13
核准日期
-
登记机关
托克托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开庭公告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