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广电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宣传推广中心(良渚论坛浙江秘书处)
更新时间:2025-08-11
存续
简介: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宣传推广中心(良渚论坛浙江秘书处),2021年03月22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承担省级文化广电和旅游整体形象设计推广、品牌打造;开展全省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区域协调与市场合作;承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门户网站管理、政务新媒体运营;承办全省文化广电和旅游推广活动;承担全省文化广电和旅游舆情监测;承担良渚论坛筹备、举办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良渚论坛品牌宣传、交流合作和主题策划工作,具体承办中国一阿拉伯国家广播电视合作论坛的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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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林仁状
简历
注册资本
16200.24万元
成立日期
2021-03-22
137****2343
联系方式5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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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简历
林仁状
成立日期
2021-03-22
登记状态
正常
注册资本
16200.24万元
实缴资本
-
企业类型
事业单位
参保人数
-
所属地区
浙江省
人员规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30000671649206F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671649206
曾用名
浙江省文化信息中心,浙江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
所属行业
文化艺术业
经营范围
承担省级文化广电和旅游整体形象设计推广、品牌打造;开展全省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区域协调与市场合作;承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门户网站管理、政务新媒体运营;承办全省文化广电和旅游推广活动;承担全省文化广电和旅游舆情监测;承担良渚论坛筹备、举办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良渚论坛品牌宣传、交流合作和主题策划工作,具体承办中国一阿拉伯国家广播电视合作论坛的各项活动
企业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和景商务中心1幢427室
营业期限
2025-02-19 至 2030-02-19
核准日期
-
登记机关
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开庭公告 2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案号:
(2022)浙0192民初7712号
开庭日期:
2022-10-09
公诉人/原告:
北京天保之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人/被告: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信息中心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案号:
(2022)浙0192民初7711号
开庭日期:
2022-09-28
公诉人/原告:
北京天保之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人/被告: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信息中心
裁判文书 2
2336苏州原本图像科技有限公司吴江分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20)苏0509民初2336号之一
发布日期:
2020-07-27
案件身份:
原告:
{ "name": "苏州原本图像科技有限公司吴江分公司", "digest": "fc3b483993cd7817cd9f10482002bd01" }
被告:
{ "name":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信息中心", "digest": "8723cde794a011235f641fd1e5577501" }
执行法院: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苏州原本图像科技有限公司吴江分公司与苏州原本图像科技有限公司吴江分公司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20)苏05民辖终381号
发布日期:
2020-06-11
案件身份:
上诉人(原审被告):
{ "name":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信息中心", "digest": "8723cde794a011235f641fd1e5577501" }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 "name": "苏州原本图像科技有限公司吴江分公司", "digest": "fc3b483993cd7817cd9f10482002bd01" }
执行法院: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