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金塔县水资源事务中心,2018年06月13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1、负责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的水事案件和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水政监察部门交办的案件;2、依法对辖区内的水资源、水工程、河道、水土保持设施、水文和防汛抗旱设施等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作出行政裁决、行政处罚决定或采取其他行政处罚措施;3、依法征收本县辖区内各类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受委托的其他收费,并做好管理、使用工作;4、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辖区内各类水行政许可审批活动,综合监督管理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5、组织领导水政监察大队的业务工作;6、负责水行政执法及其相关执法统计工作;7、根据省、地关于水政监察证件、标志、设施等执法装备规范化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做好本大队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工作;8、承办本县辖区内的水行政复议、应拆等具体工作;9、配合公安、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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