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平远县机关事务中心,2016年09月22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县机关事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二)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接待工作的政策、规定;根据新时期、新形势对接待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接待工作的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接待工作的制度、办法。(三)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机关后勤的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四)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指导县直单位和各镇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五)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后勤保障工作。(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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