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
烟台东方电子衡器销售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5-04-11
存续
简介:烟台东方电子衡器销售有限公司,2019年02月12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衡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气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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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胡宗洋
简历
注册资本
10万
成立日期
2019-02-12
0535-6013866
联系方式2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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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宗洋
成立日期
2019-02-12
登记状态
在营(开业)企业
注册资本
10.000000万
实缴资本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参保人数
0人
所属地区
山东省
人员规模
企业选择不公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11MA3P4N9C5F
工商注册号
370611200081051
组织机构代码
MA3P4N9C5
曾用名
-
所属行业
批发业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衡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气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地址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宝安路1号内2号
营业期限
2019-02-12 至 无固定期限
核准日期
2024-06-11
登记机关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股东信息 1
烟台东方电子衡器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100%
股东类型
企业法人
认缴出资额
10万元
实缴出资额
-
主要人员 2
胡
胡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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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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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
胡
胡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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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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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开庭公告 1
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
开庭日期:
2022-10-19
公诉人/原告:
烟台东方电子衡器销售有限公司
被告人/被告:
淄博市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
裁判文书 1
烟台东方电子衡器销售有限公司、淄博市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2)鲁0303民初8191号
发布日期:
2022-10-31
案件身份:
原告:
{ "name": "烟台东方电子衡器销售有限公司", "digest": "8ed26c53f0502923db5b6256d3b87801" }
被告:
{ "name": "淄博市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 "digest": "7799976038b120fbe2080b3b5fa4bd01" }
执行法院: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招投标 26
江西省九江港彭泽港区红光作业区综合枢纽码头一期工程电子汽车衡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J4)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1-14
省份地区:
江西
公告类型:
招标结果
九江港彭泽港区红光作业区综合枢纽码头一期工程电子汽车衡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J4)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1-13
省份地区:
江西
公告类型:
招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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