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大
宜兴市大鸿畜牧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5天前更新
存续
简介:宜兴市大鸿畜牧设备制造有限公司,2004年02月12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畜牧机械、轻钢结构房舍的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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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吴燕君
简历
注册资本
3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4-02-12
136****3363
联系方式6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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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燕君
成立日期
2004-02-12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注册资本
300.0000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180.00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参保人数
13人
所属地区
江苏省
人员规模
企业选择不公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275796053X7
工商注册号
320282000120122
组织机构代码
75796053X
曾用名
-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经营范围
畜牧机械、轻钢结构房舍的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地址
宜兴市徐舍镇芳西村
营业期限
2004-02-12 至 无固定期限
核准日期
2024-01-12
登记机关
宜兴市行政审批局
股东信息 2
吴燕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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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60%
股东类型
自然人股东
认缴出资额
180万元
实缴出资额
-
崔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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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40%
股东类型
自然人股东
认缴出资额
120万元
实缴出资额
-
主要人员 2
吴
吴燕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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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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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经理
崔
崔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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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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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
开庭公告 1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
(2020)苏0282民初713号
开庭日期:
2020-04-09
公诉人/原告: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芳庄支行
被告人/被告:
吴**
、
宗**
、
吴*
、
吴**
、
宜兴市大鸿畜牧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吴**
裁判文书 1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芳庄分理处与宗**、吴*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苏0282民初713号
发布日期:
2020-06-17
案件身份:
原告:
{ "name":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芳庄分理处", "digest": "7b717c7eaeeeec655c8a725af5d6c669" }
被告:
{ "name": "宜兴市大鸿畜牧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digest": "905e2c4184960e809cea6c802ef323ed" }
执行法院: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商标信息 2
大鸿
商标无效
注册号:4724662
申请日期:2005-06-17
国际分类:06-金属材料
大鸿
商标无效
注册号:4724663
申请日期:2005-06-17
国际分类:07-机械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