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6-03-13
存续
简介:清远市清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04月23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方针政策;拟订区政府大院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区四套班子和区政府大院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管理工作改革;协调、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对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等工作;承担区四套班子领导公务用车、接待用车和机动车辆的定编申报、更新、处置工作。按规定制定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有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承担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离退休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管理工作;按规定指导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会计事务工作。制订关于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担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办公用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审核、规划编制、建设监管工作;承担区政府大院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等工作;承担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用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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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潘玲
简历
注册资本
3556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9-04-23
139****2577
联系方式21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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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简历
潘玲
成立日期
2019-04-23
登记状态
正常
注册资本
3556万元
实缴资本
-
企业类型
事业单位
参保人数
-
所属地区
广东省
人员规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80300730658X2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00730658X
曾用名
清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方针政策;拟订区政府大院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区四套班子和区政府大院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管理工作改革;协调、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对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等工作;承担区四套班子领导公务用车、接待用车和机动车辆的定编申报、更新、处置工作。按规定制定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有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承担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离退休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管理工作;按规定指导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会计事务工作。制订关于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担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办公用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审核、规划编制、建设监管工作;承担区政府大院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等工作;承担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用地管理工作。
企业地址
清新区机关办公大楼一号楼1楼
营业期限
2024-04-30 至 2029-04-29
核准日期
-
登记机关
清远市清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裁判文书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