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北京市文资艺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09月18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中介除外);经济贸易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影视策划;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日用品、工艺品、服装鞋帽、箱包、化妆品、电子产品、珠宝首饰、办公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家用电器、金属制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企业形象策划;摄影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舞台灯光设计;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市场调查;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版权代理;租赁服装;动漫设计;产品设计;演出票票务代理;演出经纪;文艺表演;电影发行;出版物零售;音像制品制作;经营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视剧制作;销售食品;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演出经纪、文艺表演、电影发行、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零售、音像制品制作、销售食品、经营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视剧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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