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东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04月13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贯彻落实省委、牡丹江市委和市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一)负责参与制定劳动争议仲裁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本级管辖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处理工作。(三)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文书送达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咨询工作。(四)负责劳动人事争议、集体合同争议处理工作。(五)负责参与全市重大涉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六)根据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专兼职仲裁员的聘任和管理,承担培训专、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和调解员,做好保管、使用有关文书、档案、印鉴等工作。(七)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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