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同心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年月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一)负责全县劳动用工维权工作。(二)贯彻实施和宣传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标准、规程。(三)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四)负责全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缴。(五)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六)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七)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八)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九)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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