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建湖县人民法院,年月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二)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由本院再审;审理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各类案件。
(三)依法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撤诉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五)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按照权限管理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管理本院机构、编制等有关方面的工作。
(六)负责全院监察工作。
(七)负责本院司法鉴定工作。
(八)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指导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参与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十)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