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更新时间: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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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8年08月08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承担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委托的监督执法工作承担以下主要职责: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承担日常监督管理和违法查处职责。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承担日常监督管理和违法查处职责。依据《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中医药管理条例》承担监督管理和违法查处职责。依据《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承担监督管理和违法查处职责。依据《献血法》和《采供血机构管理条例》承担监督管理和违法查处职责。依据《母婴保健法》承担监督管理和违法查处职责。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承担监督管理和违法查处职责。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承担监督管理和违法查处职责。依据《消毒管理办法》承担监督管理和违法查处职责。依据《职业病防治法》承担监督管理和违法查处职责。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承担监督管理。落实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委托对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母婴保健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违法查处职责;打击计划生育“两非”行为。落实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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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杨跃武
简历
注册资本
456万元(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
2018-08-08
187****9431
联系方式2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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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跃武
成立日期
2018-08-08
登记状态
注销
注册资本
456万元(人民币元)
实缴资本
-
企业类型
事业单位
参保人数
-
所属地区
吉林省
人员规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323795228905A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795228905
曾用名
-
所属行业
卫生
经营范围
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承担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委托的监督执法工作承担以下主要职责: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承担日常监督管理和违法查处职责。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承担日常监督管理和违法查处职责。依据《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中医药管理条例》承担监督管理和违法查处职责。依据《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承担监督管理和违法查处职责。依据《献血法》和《采供血机构管理条例》承担监督管理和违法查处职责。依据《母婴保健法》承担监督管理和违法查处职责。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承担监督管理和违法查处职责。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承担监督管理和违法查处职责。依据《消毒管理办法》承担监督管理和违法查处职责。依据《职业病防治法》承担监督管理和违法查处职责。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承担监督管理。落实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委托对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母婴保健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违法查处职责;打击计划生育“两非”行为。落实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企业地址
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长营大街西侧(钰兴机械厂北侧)3-4楼
营业期限
2023-07-11 至 2028-07-10
核准日期
-
登记机关
伊通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开庭公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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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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